|
|
|
|
关于博士后研究人员在站期间调出档案的规定 统分博士后人员在站期间联系到工作接收单位,满足以下条件可以转出本人档案: 1、本人提出调档申请。 2、接收单位人事部门发来正式接收函。 3、接收单位人事部门来函,要明确同意被接收人继续脱产做完博士后研究,直至出站。如果不能保证脱产做完博士后研究,可办理退站。 4、国家博管办开据的派遣函,只能在办理出站手续时开出。 中央党校博士后工作领导小组 办 公 室 2006年12月30日
免责声明:本文系转载自网络,如有侵犯,请联系我们立即删除,另: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,与本网站无关。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,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、文字的真实性、完整性、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,请读者仅作参考,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。 |
|||||||||
|
|
||||||||||
|
公司名称:昆山创酷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
|
|
拼搏在线官方网站 版权所有 ©
kaoyanmiji.com
All Rights Reserved
声明:本网站尊重并保护知识产权,根据《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》,如果我们转载或引用的作品侵犯了您的权利,请通知我们,我们会及时删除!
|